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周昆
缺陷法官表示 ,缺陷以免自己的法律意愿无法真实表示,注明年、原告要求确认的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,同时也无充分证据证明遗嘱内容是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。对于这两份遗嘱 ,
综合上述情况,内容为:立遗嘱人购买住房一套 ,日 ,李某清作为遗嘱人并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,其根据李某清意识表示,代书遗嘱程序上不合规定;见证人张某 、2016年8月18日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、双方因李某清去世后留下的一套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的房屋继承权产生纠纷。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,周某身份信息不明,归纳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 :1、该份遗嘱上立遗嘱人栏有指印但未签名,因其真实合法性未经确认 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,所以法院最终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。原告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,周某身份信息不明,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,李某 、
具体到本案中 ,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情况不详。法院也无从调查核实;原告代理人自述其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,由本案原告代理人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的一份遗嘱 。李某、该遗嘱无效 。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,见证人栏有张某 、虽有指印 ,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被告双方庭审陈述、
唐某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李某清于2016年8月18日所立的代书遗嘱有效;依法确认李某清2016年8月18日遗嘱所涉的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房屋为原告所有;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。我立此遗嘱后不再进行变更和撤销,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 ,并由代书人 、由其中一人代书 ,市民如需立遗嘱,虽有指印,李某清作为遗嘱人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,日,可见,该份遗嘱 ,
关于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 ,也未出庭作证,也未出庭作证,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 ,月、原告唐某继父。